项目概况 驻京单位锅炉供暖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号顺迈金钻国际商务中心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驻京单位锅炉供暖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驻京单位锅炉供暖
该项目为锅炉供暖服务,共个小区,小区和小区,供暖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其中,小区供暖建筑面积平方米,供暖锅炉房约平方米,锅炉供暖为台吨燃气锅炉;小区供暖建筑面积平方米,供暖锅炉房约平方米。台吨燃气锅炉。
北京市海淀区
供暖包烧时间为个月,供暖期为每年的月下旬至次年月初,室外气温连续天在℃以下或室内温度低于℃时起炉,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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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暖包烧时间为个月,供暖期为每年的月下旬至次年月初,室外气温连续天在℃以下或室内温度低于℃时起炉,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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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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