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五眼桥学校语文作文智能教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现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五眼桥学校委托我司进行公开询比,在参选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五眼桥学校语文作文智能教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五眼桥学校 .项目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资金性质
服务期限
广州市荔湾区康有为纪念小学五眼桥学校语文作文智能教学系统购买服务项目
一年人民币,元,两年共人民币,.元
财政性资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使用期
参选供应商必须对所参选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各项报价超出各项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 .参选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参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参选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已获取本项目询比文件。 三.询比登记及领取询比文件、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询比登记和领取询比文件时间: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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