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垃圾分类改造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垃圾分类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学校自筹经费;招标人为华南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校内招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二、项目概况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其中不可竞争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其中装修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元,安装部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元),不可竞争的暂列金额.元(其中装修部分暂列金额.元,安装部分暂列金额.元);招标内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垃圾分类改造工程,依照国家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施工的全过程必须服从招标人的指导及监督。建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建设内容:拟在四处垃圾分类投放点设置处垃圾分类投放点,个垃圾桶,并设置垃圾站智能配置系统(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方案效果图、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说明为准)。计划工期: 日历天。招标范围:华南师范大学佛山校区垃圾分类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方案效果图、施工图、采购需求书及相关资料说明。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的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供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 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