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东管(经)[]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第号; 建设地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区东侧; 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公里,采用地埋敷设,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新建污水管道.公里,采用架空敷设,管道采用- 钢管;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座,一体化雨水泵站座,事故水池座。配套建设管廊架、检查井、排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测量、测绘、施工图设计(含)工作及有关文本编制,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配合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以及施工过程阶段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并符合 技术相关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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