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智慧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巴青县智慧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西藏巴青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性质:新建。..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建设规模:新建智慧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及附属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与建设规模以最终概算批复为准。..建设地点:巴青县县城。..设计服务期限: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设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效果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深化、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评审及审计等相关服务工作。..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本公司为其购买的截止投标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起至今,“至今”指该项目发布公告的时间)至少提供个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业绩。.. 提供近年(年月日至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关注项目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