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食堂配膳人员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配膳人员费用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食堂配膳人员费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目前医院有约名员工,第三方人员约人,学生及进修人员约人,住院患者开放床位张,实行订餐制,食堂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拱为路号。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应通过招标方满意度考评,考评未通过或合同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需重新招标。合同金额原则上按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行业规定以及政府相关要求按每年不超过%金额适当浮动,具体浮动金额以采购合同为准。受采购时间进度影响,年月日至合同签订月的费用为原服务单位提供的延续服务,本次中标单位应按照本次中标金额的月平均费用支付给原服务单位年月日至合同签订月的服务费用,且本次中标单位应承诺在服务时间到期至采购方签订新的合同前继续提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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