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年月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决定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集团”或“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聆达集团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破产重整事项》等相关规定,经向六安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聆达集团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聆达集团及其预重整概况
聆达集团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聆达集团是一家以光伏太阳能电池片业务、光伏发电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年月日,聆达集团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皖破申号),经债权人申请,六安中院决定对聆达集团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为聆达集团引入产业投资人,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的方案,由重整投资人为聆达集团提供产业及资金支持。一是结合聆达集团业务重组、产业重构的需求,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恢复和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上市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债权人、债务人、中小股民、地方政府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三、招募须知
.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本公告所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临时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六安中院决定对聆达集团进行预重整,不代表该院已受理债权人对聆达集团的重整申请。如六安中院裁定受理聆达集团重整,则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以及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聆达集团正式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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