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上海银行聘用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上海银行聘用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采购内容 (一)本次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执行年度审计、半年度审阅、季度商定程序和内部控制审计,对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香港)、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及其各级子公司、上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银理财)提供外部审计服务,并提供相应增值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中标有效期:投标人一经中标,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号)的要求,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年,最长不超过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审计服务协议。在中标有效期内,若连续续聘,每年经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公司治理程序审议同意后,由招标人及其相关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若上述中标有效期与财政部(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实施所在地。 (四)最高限价:本次外部审计机构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含税),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应分别不得超过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年月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或受到法律制裁; (三)投标人须具备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审计资质(含香港地区); (四)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号)第八条、第九条,需满足以下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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