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衡阳分行主机及蓄电池专项采购项目(第三次)更正公告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湖南银行衡阳分行主机及蓄电池专项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进行更正补充,本次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更改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或者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二、报名、开标时间变更、报名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止&;变更成&;年月日时止&;;、开标时间由&;年月日:&;变更成&;年月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地 址: 衡阳市雁峰区解放路号湖南银行衡阳分行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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