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黄埔涌步行桥)设计项目桥梁专业设计劳务分包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资料收集、现状调查:配合设计人进行各类报建报规的沟通协调和调查对接;
()形态把控:配合设计人在深化设计过程中的形态辅助,确保外观不走样;
()劳务绘图:配合设计人员进行调查对接、完成设计阶段的绘图劳务工作;
()现场咨询:配合设计人员进行现场看样定版、深化图纸审查及建造品质把控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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