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头盔式作战摄像机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头盔式作战摄像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号银盛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年头盔式作战摄像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货物供应和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履行完年维保服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评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