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东海县农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期)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海县农资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期)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实施内容包括购买安装收银机(与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兼容)、身份证识别读卡器、二维扫码枪、人脸识别摄像头。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并接受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号文件精神,、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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