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州畜牧技术推广站房产资产开展租金询价(评估)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内容 对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位于景洪市宣慰大道号门面(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楼面积.平方米;二楼面积.平方米)开展租金询价(评估)。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一式三份) 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单位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无不良记录书面证明材料。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请注明与原件一致。自行密封,封口处请加盖公章。 (二)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和响应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邮寄或派员送至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四、供应商确定 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在公告期内收到相关资料后,将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将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州畜牧技术推广站杨秀华,电话:-。 邮寄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纳昆康巷号,邮编:。 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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