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射线摄影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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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如皋市白蒲镇卫生院)采购医用射线摄影系统一套,详见第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响应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请根据所投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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