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新庄煤矿排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县新庄煤矿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宁县水务局以宁水发〔〕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企地共建资金,招标人为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中昱恒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衬砌已建应急池座,池顶排水渠,管渠连接井座,塑钢缠绕引水管(环钢度≥正);新埋设双排防腐螺旋钢管(壁厚,材质为)共,均为管沟开挖施工,镇墩座,进出口消力池各座,出口消力池围栏;沟道回填碾压处。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建设地点:宁县新庄镇。 .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标段划分: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记录,信誉良好。 .施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本项目所涉及人员不得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需提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对于被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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