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年度创业谯城—训练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注明服务期为:暂定日历天(年月底前完成天集中培训,项目结束后个月内完成后续服务)。 项目开标期日为年月日。客观条件不满足实现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
回复一:因招标文件注明项目服务期为年月底前完成天集中培训,项目结束后个月内完成后续服务,现项目开标日期为年月日,客观条件不满足在月底前完成集中培训,现招标文件服务期更改为:暂定日历天[集中培训阶段实际培训时间为天(不含报到及返程时间)后续服务阶段不少于个月]。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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