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二次)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十一)(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个包(详细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申请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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