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年度房地产基础数据采集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某部年度房地产基础数据采集项目 完成我单位委托的房地产数据测绘采集服务工作。本项目涉及工作内容包含重庆主城区 约宗,重庆非主城区约 宗,四川省约宗;以上房地产面积大小区间约亩至亩。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个月,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域申请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车船费、税金等费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 ; .项目预算: 约万 ; .最高限价:折扣比例不得高于%(不能为负数或%); .本项目确定 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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