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和西城揽投部人员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和西城揽投部人员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处理中心和西城揽投部人员供餐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及西城、东风揽投部上班的人员共有人(其中处理中心人、西城人、东风人,需供应午餐),武汉司机午餐人、晚餐人。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名(第一名占%份额,第二名占%份额)。
.项目实施地点:十堰市。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年,合同采用+模式签订,第一年服务期届满,经评估为优秀的供应商可续签一年合同。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万元(含税),最高单价限价为元/人(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总限价(含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十堰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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