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农文旅项目七起票据追索权案件特别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原农文旅项目业务发展需要,需对原农文旅项目七起票据追索权案件检察院阶段检察建议和抗诉申请采取法律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现拟就选聘特别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事项进行直接采购。 .采购内容:由服务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农文旅项目七起票据追索权案件检察院阶段检察建议和抗诉申请法律服务。 .采购理由:根据《山东高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第七章第四十一条规定,本次采购属于“发生抢险救灾或出现有利商机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来不及以其它方式进行采购的”;根据《山东高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本次采购属于“涉及有利商机、监管部门要求等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直接委托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所以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拟邀请单位为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供应商名称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三、公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号中润世纪财富中心号楼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