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双制动电动葫芦\ 防爆(招标编号:--)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双制动电动葫芦\ 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双制动电动葫芦\ 防爆
.
台
电动双梁起重机\ = =. 防爆
.
台
手动单轨吊\ 防爆
.
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 财务要求。
无
.. 业绩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类似产品应用的业绩表。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在供货商已完成的设计、制造和应用产品范围内,且至少有二台同型号的设备在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连续稳定运行三年的经验。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型号等)和业绩证明(包括体现型号的请购文件页面或者技术协议页面、合同复印件)。业绩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