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年车辆采购项目(中巴车) 车辆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单位 购置品牌型号 排量及排放标准 购置数量 备注 广州净水公司京溪分公司 一汽丰田柯斯达.高级版座 国四 座,上驼下白 备注:供应商所投车辆应为合同签订以后个月内生产的全新车辆,报价包含上车身价、上牌、第一年度保险(第三者不低于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万/位、车身划痕险(千)、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无过责任险、不计免赔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等几大险费用)、车辆购置税、第一年度车船税、上牌杂费、赠送物品(全车贴膜、行车记录仪、地垫、三脚架、灭火器)以及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车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牌照归属地为用车单位注册地(广州)。 交车地点需在广州区。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元):.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汽车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为汽车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拟投入的货物须为自产品牌;若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拟投入的货物须经生产厂家合法授权。(需提供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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