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胡源分院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胡源分院区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一县人民医院胡源分院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人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胡源分院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施工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概算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设计床位数张。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含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及室外附属设施、绿化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缙云县胡源乡。
.招标范围: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含地下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及室外附属设施、绿化等(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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