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防爆系统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防爆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实施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生产安排情况通知中标人施工,中标人总工期累计不超过日历天。
.实施地点: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号滕州卷烟厂。
.项目主要内容:对制丝除尘房、卷包除尘房、压棒间、锅炉房、油箱间、燃气计量间等粉尘和燃气涉爆区域现场部分穿线管、接线盒、电磁阀、照明灯、控制箱、控制柜、变频器等电气设施进行防爆改造,使其满足现场粉尘和燃气涉爆区域的电气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
.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须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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