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镇北村建设用地复垦及垦造耕地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通招-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镇北村建设用地复垦及垦造耕地工程已由通元镇人民政府以通政【】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通元镇镇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盐县通元镇镇北村。 .建设规模:实施面积约.亩,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土方装运,水利设施建设等。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通元镇镇北村建设用地复垦及垦造耕地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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