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超市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我部提供经营场所,引进一家超市自主经营。提供以超市经营为主体的商业服务。 .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消费群体性质:单位人员及家属 .营业场所及位置: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相关费用情况:我部提供经营场所所需的场地,不收场地费用;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费用以及经营场所设施维修费用自理。 三、商务要求 (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付(服务)时间: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字,即当年季度满意度调查达到%以上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文件和政策可签订续签合同。 .交付(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交付(服务)方式:按照甲方要求方式 (二)知识产权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单位地址、采购信息等情况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本服务项目所含配套物资有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的,供应商应予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小写:元)。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经营要求 (一)基本要去 .中标方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运营。 .投标方必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检查能力、食品包装废弃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应急物资储备能力、集中采购配送能力。 . 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且为原装正品行货,包装标识完整,质量达标。 .中标方不得对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分组,否则我部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中包房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我部的相关规定,服从我部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 .中标方应保护好我部所提供的本项目经营的设施设备,如需要整修须征得我部同意,造成损坏的,中标方应按市场价赔偿。 .中标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有一定的专业技能,自觉遵守我部的各项管理规定,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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