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使用科室:消化内镜室
. 预算金额:元
.采购数量:套
.配套耗材情况(如有):
、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送水装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内窥镜送水装置项目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培训、软件升级、技术服务,仓储、运输、装卸、搬运、保险、税金、代理服务费,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仪器配备所有软件使用最新版本且终身免费升级,端口免费开放,能与我院各信息系统无缝免费对接;满足医院要求,提供交钥匙工程。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三年。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入库,乙方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发票后付%;半年后付%,余款%一年后付清。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符合招标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须取得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各级经销授权方相关资质(以上要求包含设备和耗材)。(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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