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年消防执勤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年消防执勤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第()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服务期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年消防执勤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补充协议金额)达到合同(补充协议)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符合此条款的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符合此条款的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符合此条款的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符合此条款的承诺书。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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