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就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本项目确定满足询价文件列明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江门公用水务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换采购项目 (二) 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换采购项目需求(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三条) (三) 本项目预算采购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元,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四) 交货期:合同签订日历日内交货和完成安装,且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五) 送货、服务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号。 (六) 采购方式:询价。 (七) 成交供应商家数:家。 二、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投报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使用总公司(总所)相关资质的,分公司应确保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最终一切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 响应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当包括与本项目相关业务范围(以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 响应供应商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国家及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四) 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五) 响应供应商的服务人员资质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且操作代码含类。 (六) 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七) 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评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八)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报。(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