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医院废旧放射源退役报废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为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能提供国家废源集中贮存库收贮资质。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将医院枚废旧放射源运至国家废源集中贮存库收贮。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将废旧源运至国家废源集中贮存库。 (三)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三、公示期限: 年月 日至月日 四、意见反馈: .对于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供应商可明确提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参考,相关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的项目有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在军队采购网参与反馈,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部邮箱@.。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除其他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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