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南郊热电分公司领秀城厂区—年采暖季固体废物外运处置项目,采购人为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万元,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谈判范围
.项目规模概况:领秀城厂区固体废物处置包括:固体废物产出后的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处置、安全及环保管理等全过程处理。固体废物名称:煤灰、炉脱硫灰膏、脱硫废水处理后的固体废物等,具体数量详见采购文件。运输处置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因供暖政策调整导致供暖延期,则服务时间应无偿延续至采暖期结束),乙方应确保固体废物及时装卸外运。谈判范围:根据供热生产运行情况,供应商负责将南郊热电分公司领秀城厂区-采暖季所有锅炉及生产设施产生的灰、脱硫灰膏、废水沉淀物等固体废物在符合环保标准下及时外运,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运行,供应商外运运输目的地应是约定的贮存或处置单位所在场地,运输车辆应符合现行环保要求,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并负责对固体废物进行合规的综合利用处置。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应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等。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南郊热电分公司领秀城厂区—年采暖季固体废物外运处置项目。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运输处置能力、固废处置能力;
.供应商需具备灰渣、石膏等固体废物处置资质、处置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环评报告必须满足南郊热电分公司领秀城厂区所产生灰、渣、石膏等固废的储存或处置能力;
.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为符合政府运输管理要求的车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相应资格、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取消其谈判资格。
.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无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提供自查承诺书。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需提供社会....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