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库房整修及会议室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某单位库房整修及会议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洛自招()号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偃师区,主要内容包括:①库房整修,包括更换屋面瓦,内外墙翻新,新铺地面等;②会议室改造,包括室内改造,电气布置,天棚吊顶,铺设地砖,新风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达到文明工地标准。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并出具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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