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坪山区污水资源化示范工程运营服务项目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 项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可参考招标文件附件给出的格式。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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