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失能半失能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鑫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清河路号左岸星城号楼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失能半失能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随州市(曾都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委托运营管理服务,遴选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运 营方),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式,将曾都区失能半失能养护中心整体经营权委托交给具有成功运营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医疗救治等托养服务,在符合要求的服务范围内,由承接方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年,前年免委托费用,后年协商再议。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包含向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需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并在人员配备、实践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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