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市顺丰二轮车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市顺丰二轮车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地市顺丰二轮车租赁项目
.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一批电动两轮车(载重王、踏板车)租赁服务,预估采购数量台,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签订为准。采购预算金额元(不含税、税率%)。
. 标包划分:不划分
.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家,成交份额:第一成交供应商%,第二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元/辆/月,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拟采购一批电动两轮车(载重王、踏板车),预估采购数量台,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签订为准,具体要求详见商务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自接到甲方订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及询价文件要求。
.合同有效期: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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