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书香作伴,共同成长”第届深圳读书月暨公明街道亲子阅读推广活动项目(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月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中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购买“书香作伴,共同成长”第届深圳读书月暨公明街道亲子阅读推广活动项目 实施购买前 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指示精神,我办拟在深圳读书月来临之际于公明街道“六馆一中心”内组织开展“书香作伴,共同成长”第届深圳读书月暨公明街道亲子阅读推广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情绪管理、心理素养、社会交往。通过聘请持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实施服务内容,共开展场活动,每场-组家庭,每场培训分钟,服务期为天。所需费用含人员劳务费、物料购置费、活动礼品购置费及相关设备租赁费等一切有关费用。 具体服务要求、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号文体大楼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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