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京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 京山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包一: 万元、包二: 万元、包三: 万元,、包四: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分四个包。包一为:对京山市新市街道、永兴街道、温泉街道个街道户经济困难的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根据情况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等(根据实际评估情况为准)。包二、包三、包四为:面向京山市户籍且年满周岁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全市百岁老年人家庭,提供不少于人次的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实际评估情况为准)。其中包二为:温泉街道,预计服务对象人,每位老人每月须享受-次上门服务;包三:永兴街道,预计服务对象人,每位老人每月须享受-次上门服务;包四:新市街道,预计服务对象人,每位老人每月须享受-次上门服务。 、服务期:包一: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包二、包三、包四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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