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胶粘剂采购(.-.)(第二次)招标人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胶粘剂采购(.-.)(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胶粘剂采购,采购内容及预计采购量如下:
()背涂胶预计采购量:;
()铝箔胶预计采购量:;
()搭口胶预计采购量:;
()白乳胶预计采购量:;
()啫喱胶预计采购量:。
.预计采购周期:清单序号第-项采购供货期为年月至年月;清单序号第-项,采购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采购人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采购规格、数量的权利。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为招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及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年月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其他要求: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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