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办公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办公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办公服务项目 三、招标限价:.万元 四、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综合评标法。 六、磋商内容:云办公所使用的云电脑提供正版操作系统,进行策略管控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服务内容及参数)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纳税证明: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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