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残联年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埇桥区残联年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宿 州 市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埇桥区残联年第二期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埇桥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购买居家托养服务,具体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