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芜湖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号 ) 项目名称:芜湖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芜湖市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采购,在保险期间内,在全国区域内(不包含港、澳、台),遭受我市精神病人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精神病人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内等区域),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财产损失补偿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须取得总公司的相关授权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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