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咨询及建设项目(第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咨询及建设项目(第次招标)已列入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为推进集团采购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集团决定依托现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二期),实现其向采购管理前、后阶段的拓展,同时利用系统采购目录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方案管理等基础性功能实现“集中管控”理念,围绕“合法合规、公正公开、降本增效、防范风险”的总体要求,以“统一规划、逐步完善、管办分离”为原则,力求实现“五个集中”,即“采购目录集中管理、采购计划需求集中统筹、采购方案集中审定、招采文件集中编制、采购执行集中开展”,满足全品类、全集中、全过程的数字化采购,实现集团招采业务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启动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建设。
. 招标范围:
实施范围: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有控股各级企业,包括二级企业家及其下属单位,具体组织机构和数量随着集团公司发展而动态调整。
主要内容:开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咨询及建设工作。本项目建设须基于集团电子招标系统二期功能进行优化,同时按照集采平台功能需求进一步开发,按照数字交投要求进行部署,满足集团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集采中心、招采中心、各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多级应用的技术架构,实现集团集中采购全覆盖,完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电子系统的详细设计、功能开发、与其他系统相集成,并取得国家检测星认证。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服务期:建设期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初验止,其中年月底前系统须建成上线),试运行个月(自项目通过初验后),终验后质保期个月。各阶段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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