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海珠区三滘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项目大区及示范区景观设计;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内容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项目占地㎡,净用地约.万㎡,容积率.,计容建面约.万㎡,建筑面积约.万㎡,业态为超高层住宅、异地示范区、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园林景观总面积约㎡,其中示范区约㎡,示范区周边约㎡,大区约㎡,南侧代建绿地约㎡,北侧代建河道驳岸约㎡。
招标内容为:大区、示范区景观设计。
.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单价包干。
. 服务期限:从收到委托人书面开工指令之日起算,至工程办妥竣工验收及验收后评价评价通过为止。暂定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业绩要求: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个类似项目的景观方案设计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要求:主持承担过同类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
.投标人无以下不良信誉情形:
() 被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情形;
() 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情形;
() 近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 近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万元的情形;
()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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