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欢迎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并反馈参与意愿。 一、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二、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概算金额: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配套的设备器材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整的食品配送能力。 (六)投标人须具(或)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七)投标人不得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投标公司中标后不得外包给其他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总的要求所有副食品必须符合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 (一)调料类:主要包含各种瓶装调味料、香料、糕点配料等,主要调料(酱油类、醋、耗油、料酒、盐、鸡精、胡椒粉)为固定品牌(注: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品牌与后续销售品牌相对应,并且固定销售价格,此处所列品牌为推荐品牌,但不限于上述品牌)(海天、李锦记、东古、中盐、太太乐、家乐等),区分常用调料(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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