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龙府上院#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水安•龙府上院#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现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纳赛建筑有限公司 含税投标报价:伍拾肆万柒仟叁佰壹拾壹元玖角整(¥.),税点% 采购人: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冠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曙光路号综合楼楼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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