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龙府上院#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水安•龙府上院#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现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纳赛建筑有限公司
含税投标报价:伍拾肆万柒仟叁佰壹拾壹元玖角整(¥.),税点%
采购人: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冠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曙光路号综合楼楼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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