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经济开发区智能机车创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桐乡经济开发区智能机车创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桐乡市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桐乡经济开发区智能机车创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拟建设-#、-#、-#、-#幢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总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桐乡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高新二路南侧。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发包人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
.其他:设计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至少具备.、..中的任何一项资质,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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