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苗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所属日期为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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