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智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中国有色大厦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智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支付上限):人民币肆拾肆万叁仟玖佰元整(¥,.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智能设备维护服务项目,一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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