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关于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的采购公告 (--/)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度第四十批医用仪器设备(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项目预算: 包件:电子气管镜 预算万元 包件:治疗胃镜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 包件:电子气管镜 预算万元 包件:治疗胃镜 预算万元 .本项目每个包件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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