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
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的公告
()四川鑫达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川破申号】,裁定受理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指定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庆法院”)审理。年月日,顺庆法院作出《决定书》【()川破号】,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王文豪为负责人。
经顺庆法院同意,为最大限度保护鑫达公司债权人、职工及债务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管理人于年月日在全平台发布《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四川鑫达破管字第号】;后基于鑫达公司现实状况,管理人于年月日在全平台发布《四川鑫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经营托管人的公告》【()年四川鑫达破管字第号】。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能,完整释放鑫达公司重整价值,响应广大债权人重整诉求,实现各方清偿利益最大化,竭力避免破产清算,鑫达公司重整方式调整为为“综合经营计划、重整服务信托偿债、共益债融资”的三位一体方案。现,在各方支持下,管理人已初步完成综合经营方案及重整服务信托偿债方案制定,为尽快实现高质量复工复产共同目标,经报顺庆法院同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招募方式引入共益债投资人。
一、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年月日,鑫达公司在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初始登记名称为四川鑫达塑料新材料有限公司,初始法定代表人为宫克难,初始注册资本为,万元,唯一股东为黑龙江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鑫达”),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区。
年月日,公司更名为四川鑫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名);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减资至,万元;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鑫。年月日、年月日及年月日,公司三度完成增资程序,注册资本从,万元增至,万元。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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